(一)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遵守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二科)報考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增報專業
原“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不再單獨列項考試,并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級別為“增報專業”。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考。
報考一建“免二科”條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報考條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成績管理規定具體內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
相應專業: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一建免考兩門條件
一級建造師考試需要考4個科目,但是如果是免試考生的話,就只需要考兩個科目即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參加免二科的考生必須滿足免試條件,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才能獲得免試資格,具體免試條件如下:
《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其中專業科目分為建筑、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機電、礦業、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10個專業。
一建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滿20年。